莆市文〔2008〕80号
莆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关于建立全市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的通知
各县区(管委会)文体局(社会事务办、局),市直属各单位:接文化部办公厅办人发〔2008〕9号、省文化厅闽文人
〔2008〕19号文通知, 根据我市工作部署,为贯彻落实“人
才兴文”战略,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信息工作,提升文化人才
管理、培养、使用和服务水平,为海西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
保障和智力支持,今年省市拟建立全省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。现将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文化单位(机构)、人员编制、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
1、各县区(管委会)文化单位(机构)、市直属各单位、
人员编制基本情况(表样附后,福建文化厅网下载,网址:www.fjwh.gov.cn);
2、文化队伍的总量,其中党政干部、文化经营管理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、工勤技能人才;学历结构(中专、大专、大学、研究生所占比例);年龄结构(35岁以下、35—45岁、45—55岁、55岁以上所占比例)(表样附后,福建文化厅网下载,网址:www.fjwh.gov.cn);
3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还须填写简明表(表样附后,福建文化厅网下载,网址:www.fjwh.gov.cn),专业技术人才中要说明文化主管系列(艺术、图书资料、文物博物、群众文化)称职的数量、结构。
二、关于专家的基本情况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(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专家),是这次信息采集的重点。专家主要指:
(1)中央直接掌握联系高级专家;
(2)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
(3)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;
(4)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;
(5)中宣部“四个一批”人才;
(6)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;
(7)文化部优秀专家。
专家信息采集内容(表样附后,福建文化厅网下载,网址:www.fjwh.gov.cn):主要包括:(1)专家基本信息;(2)专家类别情况;(3)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(配偶、子女及父母);(4)学历情况;(5)工作经历情况;(6)学习培训进修情况;(7)考试情况;(8)考核情况;(9)社会兼职情况;(10)出国访问交流情况;(11)获项目资助情况;(12)奖励情况;(13)著作论文情况;(14)专业技术资格情况;(15)院士情况;(16)受聘情况;(17)个人近照;(18)作品或剧照;(19)其它相关信息。
接到通知后,请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、市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,精心组织,做好安排,按照要求对本县区、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人员进行统计,开展信息采集工作,并于6月4日前将本县区所属文化单位汇总表、人才基本情况表、简明表、专家信息采集表寄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, 同时发送邮件至fjptwh@sina.com,以便全市汇总向省厅汇报。
联系电话:2696660
传 真:2692819
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
主题词:人事 人才信息库 采集建立 通知
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