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市文〔2008〕88号
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抓紧做好推荐
申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(管委会)文体局(社会事务办、局),市直属各单位:
我市历史悠久,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丰富。为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,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,迎接第三个“全国文化遗产日”,经研究,我局将在下半年组织推荐申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范围
(一)具有悠久的历史,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;
(二)在我市区域内有较大普遍性和突出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;
(三)具有我市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;
(四)目前已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二、申报所需材料
(一)项目申报书(具体格式附后)
(二)辅助资料:包括录音、录像、图片以及其他有关资料。
(三)县区文体局申请报告:对申报项目的名称、申报者、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由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书申报,经所在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,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局;
(二)市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、筛选、评估、论证;
(三)经筛选、论证后的申报项目,由市局推荐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、公布;
(四)市直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,在征得该项目所属县区文体局同意的基础上,可将有关材料直接报送市局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各县区文体局、市直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开展广泛宣传、发动工作。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帮助,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,要在广泛普查的基础上筛选、确定申报项目。
(三)要加快建立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今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将按照逐级公布,逐级申报的程序进行。
(四)申报材料要求内容充实,表达准确,填写规范,一式三份。报送时间截止6月30日,愈期不再受理。报送地址:莆田市非遗办(挂靠莆田市群众艺术馆),联系电话:2694355,联系人:姚丽萍。
附件: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
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非物质文化遗产 推荐项目 通知
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
项目代码:
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
项目类别:
保护单位:
主管部门:
二○○八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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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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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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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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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 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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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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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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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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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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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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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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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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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 其
在 地
区 理
域 环
及 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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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项目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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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 区
布 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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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 渊
史 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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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内
本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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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 及
关 其
制 作
品 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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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谱
承 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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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传
表 承
性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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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项目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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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特
要 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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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 价
要 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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濒 状
危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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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项目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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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 保
采 护
取 措
的 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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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情
金
投
入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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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保护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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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内
护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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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年
计
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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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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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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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期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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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措
障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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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其
费依
预据
算说
及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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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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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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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配套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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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部
地门
文审
化核
行意
政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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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审
地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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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部
级门
文审
化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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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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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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